资产委托人业务办理须知: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2.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司该资产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其他产品信息。
3.投资者提交的特定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此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4.资产管理计划申购和参与申请的确认应以特定投资者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递交本申请表,即表明其已同意并接受我公司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在办理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在投资者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金额或份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时,本申请无效。
7.若委托人为产品,投资者姓名处请填写“管理人名字(代表“***资产管理计划)”。
8.交易金额/份额处仅保留元或份,若选择“元”,则请将对应“份”直接划掉。
9.如若委托人全部赎回,请仅勾选全部赎回选项,无需填写份额信息。
10.我司募集账户信息:
户 名:华泰期货有限公司-资金募集专用户
账 号:3602028929200895264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三支行
(具体产品认购账户信息请遵循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
开放期业务办理流程:
1.首先确保项目处于开放期。对于按照合同约定的开放期,请遵照合同约定;需要设置临时开放期的,请与产品经理联系。
2.已签署合同的投资者,请根据投资者要求指导其签署完整资产管理业务申请表;未签署合同的新增投资者,请按照初始认购流程指导投资者签署相关资料。
3.认购/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资管产品推广期或开放期的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
4.资管计划产品的认购/申购费根据资管合同约定收取。
资产管理业务申请表签署说明:
1.此份申请表仅用于开放期投资者追加赎回业务填写;
2.请确保投资者将申请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在投资者确认处签署与合同中预留一致的印鉴;
3.请投资者注意填写业务办理日期,以备我司相关业务的处理;
4.销售机构确认处为销售单位相关经办人签署处,请投资者注意不要填写;
5.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业务申请表中需要投资者知悉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说明来操作处理。
6.业务申请表分为单一与集合版本,请注意区分。
下一篇:
华泰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认购流程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2024 Huatai Future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05081726号-4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30号